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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裁判员等级证书办理程序
2024-09-25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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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审核申请人材料。
二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《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体竞字[1999]153号)和自治区体育局《加强裁判员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内体竞字[2004]6号)及呼和浩特市体育局《关于审批体育竞赛裁判员的通知》(呼体发[2004]37号)要求,审核申请人资格。
三、填写《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》,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、基层体育部门公章、项目所在协会公章及所需体育总会公章。提供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,工本费30元。
四、经审核,材料齐全、符合规定,在《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》申请机关部门意见处签署意见、加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公章。
五、市体育局分管领导审查,签署意见。
六、市体育局办公室审核,盖钢印。
七、发放证书。
二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《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体竞字[1999]153号)和自治区体育局《加强裁判员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内体竞字[2004]6号)及呼和浩特市体育局《关于审批体育竞赛裁判员的通知》(呼体发[2004]37号)要求,审核申请人资格。
三、填写《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》,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章、基层体育部门公章、项目所在协会公章及所需体育总会公章。提供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,工本费30元。
四、经审核,材料齐全、符合规定,在《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》申请机关部门意见处签署意见、加市体育局竞技体育科公章。
五、市体育局分管领导审查,签署意见。
六、市体育局办公室审核,盖钢印。
七、发放证书。